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gexwlj/2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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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噶尔县文旅局
- 名 称: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11-10
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2 年 11 月 0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
2、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以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5、指导、推动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
6、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规划全县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
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案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关于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10、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及保护设施建设;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査;承担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工作。
12、指导全县文物业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13、指导县文学艺术界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15、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根据职能对接地区文化局和地区旅游发展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衛接,形成工作合力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暂无内设机构。
(二)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机关编制为4名(行政编制3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第二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770.55万元,其中:770.5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547.48万元,减少41.5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67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3万元;占44.83%。项目支出374.93万元,占55.17%。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25.1万元,减少15.5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770.55万元,同比减少547.48万元,减少41.5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679.56万元,同比减少125.1万元,减少15.55%。其中:基本支出304.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78.31万元,同比增加75.8万元,上涨37.43%;日常公用经费26.32万元,同比增加4.89万元,上涨22.82%。主要原因:干部职工待遇增长。项目支出374.93万元,同比减少205.78万元,减少35.44 %。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支出(99)4.74万元。W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支出(01)547.8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0101)210.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102)7.71万元,图书馆支出(0104)8.50万元,艺术表演团体支出(0107)188.12万元,群众文化支出(0109)35.0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199)98.11万元,文物保护支出(0204)41.9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3.1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7)1.3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0.2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资金支出(01)0.0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9)0.9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3)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1)11.5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支出(01)16.5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3.31万元。
抚恤金(208)死亡抚恤金支出(0801)25.17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35.83万元,津贴补贴122.75万元,奖金11.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6万元,住房公积金16.5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6.32万元。其中办公费7.87万元。印刷费0.23万元,电费1.03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取暖费4.74万元,差旅费0.19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燃料费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38.4万元,其中:抚恤金25.17万元,生活补助2.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42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
(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五、2021年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2021年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无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上涨0%。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上涨0%。。支出完成率0%。超支0万元。
无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
九、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直达资金。
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无
十、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无
十二、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无
十三、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共有17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5.4万元,执行数为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单位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0个:已填报17个绩效,未填报0个绩效。本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良。
第三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