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gexzrzyj/2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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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 名 称: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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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10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2 年 10 月 3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为正科级,加挂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机关编制为4名(行政编制3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2.主要部门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县自然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并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监督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地方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监管。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
(十)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负责矿业权登记备案及管理。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照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沙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
(十六)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十九)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三)组织全县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四)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十五)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六)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地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
(二十七)负责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与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3.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草原资源调查、草场承包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4.与县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确权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核实,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统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承担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拟订各类不动产统一确权登、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划;承担县级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以及数据库管理、统计、检测等地籍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服务;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及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服务。
县羌塘国家级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科研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项目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常规性科学研究和各种资源动态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收容、驯养、抢救、繁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等工作;负责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收集整理各种自然资源并进行课题研究;负责新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负责科研档案、标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林政稽查、珍稀动植物的抢救和护林防火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暂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4937.73万元,其中:4816.3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98 %,121.4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2%,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667.25万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林补提标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392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01万元,占53%;项目支出799.92万元,占20%。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2648.77万元,增长207.0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加大。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6.32万元,同比增加545.8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干部变动频繁、临时性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94万元,同比增长2162.66万元,增长296%。其中:基本支出2092.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55.16万元,同比增加1202.16万元,上涨475%,主要原因是:干部调动,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636.85万元,同比增加160.58万元,上涨34%,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项目支出799.92万元,同比增加249.98万元,上涨45%,主要原因是:临时性工作增多 。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项),收入决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收入决算为36.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0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收入决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收入决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收入决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项),收入决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生态保护01(项),收入决算为83.78万元,支出决算为83.7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停伐补助07(项),收入决算为10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2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9)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培育05(项),收入决算为255.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02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项),收入决算为10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2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0(项),收入决算为37.07万元,支出决算为37.07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动植物保护11(项),收入决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3)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防沙治沙17(项),收入决算为63.5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4)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收入决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5)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收入决算为57.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7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收入决算为572.35万元,支出决算为572.3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09(项),收入决算为14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9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13(项),收入决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9(项),收入决算为26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9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2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收入决算为29.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支出01(款)灾害风险防治04(项),收入决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41.5万元,津贴补贴238.44万元,奖金2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住房公积金29.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636.85万元。其中办公费2.3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7.2万元,劳务费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1029.39万元,生活补助1013.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万元,同比减少266.54万元,减少69%。主要原因:基金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05万元,同比增长648.11万元,增长167%。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1)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2(类)08(款)06(项),收入决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4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939.25万元,主要原因:从上年结转。
(2)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12(类)10(款)99(项),收入决算为49.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收入的50%。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无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7200 元,同比增加 42800元,上涨297.2 %。主要原因是 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原林业两辆匹克车划转到自然资源局,工作量逐年增加,支出2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上涨691%。主要原因:下乡工作量增多。
本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57200元,同比增加42800元,上涨297.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主要原因:因机改,工作量增加,使用公车次数较多。支出2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上涨691%。主要原因:工作量大、下乡次数多。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
九、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直达资金1157 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恢复资金。
十、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无
十一、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无
十二、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无
十三、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共有9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7.73万元,执行数为4270.4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21.4万元,执行数为121.4万元,重点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57万元。已填报5个绩效,未填报4个绩效,未填报原因:单位部分社保及医疗保险财政统一下达,未填写绩效表。本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规范填写绩效并等级为良好。
第三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噶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噶尔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