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噶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gedzb/2018-000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政府办
- 名 称:关于成立噶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9
关于成立噶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构建联动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成立噶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次旦多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晋美旦增 县法院副院长
白玛央宗 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凌 遗 春 县发改委主任
王 耀 红 县财政局局长
陈 贤 刚 县水利局局长
达瓦云登 县农牧局副局长
陈 丹 县国土局局长
普琼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扎西顿珠 县统计局局长
任 广 军 县环保局局长
韩 俊 文 县林业局负责人
索朗扎西 县司法局局长
次仁班久 县教育局局长
琼 达 团县委书记
德 央 县民宗局副局长
洛桑达瓦 县卫生服务中心
拉巴次仁 县公安局政委
拉巴次仁 县民政局局长
明玛拉姆 县人社局副局长
南 珠 县总工会副主席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提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重点监督事项。负责考核检查、督查、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承办领导小组的工作会议,办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