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 索引号:gedzb/2018-00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政府办
- 名 称:噶尔县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9
噶尔县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截止目前,我县政府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案件发生率为0%。也未发现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发生率为0%。
(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特点分析
结合今年的行政案件情况分析,我县行政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仍然维持低位。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相比于2017年以来仍处于0低位。案件发生率始终维持在0%。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高位。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应诉率100%。究其原因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加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角度着眼,不断强化我县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和必要性,使得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意识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率继续维持在100%。
3、行政复议、诉讼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理时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向行政机关执法行政复议、司法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改进工作、规范执法、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实行“纠正一点,规范一片”的目的,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复议案件总量仍然偏少,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发挥不明显。近两年一直处于0低位,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量和当前居高不下的社会矛盾不相符,行政复议在基层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比例还比较低。当事人信访不信法,对行政复议制度不信任、不了解,也是复议案件数量少的重要原因,这说明各级复议机关在拓宽及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等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程序意识比较薄弱。1、行政强制行为中未能按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告知程序不到位。如未告知救济途径,或者告知不明确。2、延长办案期限没有相应材料,或者办案期限超期。有的案件延长期限后,卷内未提供相关延长期限理由材料,答复书或者答辩书中也未说明情况;有的变相延长办案期限,随意“特殊情况”延长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3、文书送达不规范。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进行送达,或没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送达期限内予以送达。4、调查取证不规范,证据存在瑕疵。如一些需要现场勘查的案件中,勘查内容不完整,甚至连必要的勘查地形图也没有制作;有的调查笔录所记录的违法事实过于简单,缺乏调查地点等必备要素。
(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事还不够规范。在一些处罚案件从证据材料上看,不存在从轻或者从重的情形,但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套用了从轻或者从重的处罚条款;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虽然公布了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标准,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却没有严格按照细化标准进行处罚。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论证说理未尽充分,相对人认同度不高。部分案件虽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法律文书制作上却存在不少瑕疵和问题,如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只简单写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而未明确指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及内容;此外,部分单位仍未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工作,法律文书中只简单的罗列事实和引用法条,对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性质、法律责任等没有进行充分的阐释和说明,没有说清行政处罚事理、法理和情理,造成了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不认同。
(五)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基层执法隐患重重。随着我县“事权下放”工作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承担了更多的行政执法任务,但权力下放的后续工作却没有及时跟上。乡镇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与规范执法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乡镇法制工作无专门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现场普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足,造成执法程序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了解掌握行政复议法,使行政相对人主动选择这一解决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公告、宣传栏等及印发宣传手册、举办大型广场法律咨询、调查问卷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结合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进行生动、直观、深入的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行政复议制度并运用行政复议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行为。1、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完善内部责任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查究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引以为鉴;2、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控制行政处罚中的随意性,减少“人情案”、“关系案”发生,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发挥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监督意见建议书的启动机制、跟踪和反馈机制以及备案、考核机制等,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针对复议及时反馈,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避免类似错误重复发生。
(四)推动大调解体系的稳步开展,充分发挥行政、司法调解作用。1、对于一些新类型或容易引起面上连锁反应的行政复议,做到早介入、早把关,把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对于山林权属类(资源类)和有第三人的复议应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2、加强行政调解典型案例的编撰和指导,交流行政调解工作经验,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提升行政调解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五)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做好“事权下放”的后续工作。针对当前我县基层执法部门任务重、人少少、执法水平低的现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新模式,落实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通过学习、教育和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噶尔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